2022年咸宁市嘉鱼县嘉鱼一中、南嘉中学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【46人】
建筑模板介绍

Introduction

  2022年咸宁市嘉鱼县嘉鱼一中、南嘉中学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【46人】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网。更多关于嘉鱼政府,嘉鱼一中南嘉中学引进高层次,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,湖北教师招聘招考信息的内容,请关注湖北教师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网!

  2022年咸宁市嘉鱼县嘉鱼一中、南嘉中学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【46人】

  为进一步优化嘉鱼一中、南嘉中学教师队伍,经县委、县政府同意,嘉鱼县委组织部、嘉鱼县委编办、嘉鱼县人社局、嘉鱼县教育局定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面向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高中教师。为做好招聘工作,特制订本方案。

  高中招聘教师46人,其中嘉鱼一中30人,南嘉中学高中部16人(具体人数及招聘岗位见附件)。

  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的领导,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学生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。

  2.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、业务知识水平、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、身体条件。

  4.师范类全日制本科(2020年以前原一本院校)2022届毕业生;湖北师范大学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师范类(第一批次录取)全日制本科2022届毕业生;非师范类专业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2022届毕业生;师范类全日制硕士2022届毕业生。

  5.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(199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),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(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
  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》,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,并选择一个应聘点应聘。

  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提交《报名表》,提交相关材料,接受资格审核检查;按照《报名表》审核意见参加考试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,诚信报考,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,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,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。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),对伪造证件、材料、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,一经查实,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。

  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来进行,参加面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核检查合格的报名人员。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,课题临时抽签确定,说课时间限定15分钟以内。重在考察考生的就业意愿度、教师专业素质、教学综合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。

  2.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、《报名表》和《就业协议书》等参加考试,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,视为自动弃权。

  3.从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,嘉鱼一中、南嘉中学与拟聘用人选现场签订《就业协议书》。未签订《就业协议书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。

  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,并在中国嘉鱼网发布体检通知。体检合格后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,考核对象应积极努力配合,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等情况,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

  通过体检、考核合格人才,在中国嘉鱼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,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。

  经公示无异议后,属于应届毕业生,可在招聘学校实习,实习期间由招聘学校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发放实习津贴。

  1.经公示无异议的,待2022年7月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后,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,签订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》,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一个聘期三年;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(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)不报到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,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。

  引进人才在住房、办理落户、配偶工作、子女入学、社会保障等方面,在政策范围内由用人单位优先照顾。

  引进的人才实行一年试用,试用期内享受正式在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。

  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协调紧缺人才引进工作,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下,成立人才引进工作教务专班,具体落实人才引进工作。

  由县委组织部、县委编办、县人社局、县教育局、县一中、南嘉中学各派一人组成,相互协作,共同配合,做好组团进入学校开展宣传,资格审核检查,面试,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等工作,其中面试工作由嘉鱼一中负责,监督工作由县纪委负责。

  1.公开招聘工作的政策性强、社会关注度高。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考试录用的有关法律法规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密切配合,各司其职,各负其责,确保此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。

  2.参加招聘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,必须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,对应当保密的事项严格保密,不得泄露,不得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,如若违反纪律,一经查实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。

  3.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,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。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,取消应聘资格。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法律和法规的,依照法律来追究相关责任。

  4.校园招聘结束后如仍有岗位空缺,另行制订招聘方案,并按新制订的招聘方案组织实施。

  5.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,由县人社局、县教育局一同研究决定。

  嘉鱼县委组织部嘉鱼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
上一篇:公示!嘉鱼一干部拟任渡普镇党委副书记

下一篇:嘉鱼5名干部任前公示公告

相关产品

Related Case

产品知识

Related News